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开展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完成省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达到省级验收标准。
启动淮镇中学教学楼项目建设,改善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环境;启动第三中学宿舍楼改扩建项目,改善高中阶段教学条件。
投资500万元推进足球场和冰雪场馆建设;实现农村健身设施全覆盖,举办第五届献县马拉松比赛,组织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展全民体质监测。
完成国家对献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河北省对献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回访工作。
继续坚持开放式办学,大力推进“四园同创”系统工程和“三关两提”关爱工程向深入发展,力争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打造靓点学校,实现以点带面的新突破。
进一步推广“寒门圆梦”扶贫助学计划,扩大学生资助范围,在第二中学再开设一个“励志班”,惠及更多贫困家庭和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因贫失志,助力更多寒门学子圆梦未来,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动力。
建立一支产业基金(含奖励补助基金);建立一个产业研究院,与西安交通大学共建智能制造产业技术商品化研究院;建一座展览中心,2020年完成土地征收、规划设计,并启动部分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河北省食品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督管理
强化政策宣传,加大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双随机抽查力度,重点打击农民工欠薪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小额担保贷款、技能培训工作力度,确保全县就业局势稳定。
进一步做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承接公正,推动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一网通办”,推进“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提质增效,优化发展环境。
严格落实交通执法“五个不准”、“十条禁令”、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自律,切实保护国家路产路权,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维护交通运输市场正常秩序。
铺设112.8公里管道,连接10个乡镇13个水厂、覆盖258个村,实现全县农村江水全覆盖。
以党建工作为总抓手,统领水利各项工作,打造一支不辱使命、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队伍。
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三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敢于担当、不讲条件,积极承担和完成上级交办的急难重大任务。
献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5224万元,建设任务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3万亩。
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资金50万元,完成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搞好试验示范基地新品种和技术示范推广,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服务。
着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全县500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各项改革任务。
综合托管服务,引导带动农户连片种植、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指导全县土地流转率达55%。
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热情接待农民来访,耐心解答、明确回复,做到随来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明显问题,杜绝一切“吃拿卡要”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完善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做好提档升级工作;健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乡镇综合文化站保障人民群众正常开展文化活动,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80%以上。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
完成韩村、陌南2个卫生院医养结合试点建设;开展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优先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工作。2020年建成10个健康小屋,开展10次健康知识专题讲座,组织10次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落实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报销政策,加大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力度,确保患25种大病人群救治率达到100%;继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从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症精神障碍四种慢性疾病入手,签约服务全部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做到贫困人口应签尽签。
加强疾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检验测试能力和水平,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
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现绩效、业务、药械、信息化、人员、准入退出、财务、健康教育阵地“八统一”管理。
大力实施国家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
面向全县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严格按照相关安置办法,全面落实“阳光安置”,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面向全县干部、军休干部,按照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好各项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面向全县退伍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充分的发挥“一中心两站”的作用,按规定给予帮扶救助、鼓励其创业就业,全力推进数据信息采集,实现光荣牌悬挂全覆盖。
围绕褒扬纪念,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抓严、抓实、抓细。
持续加强统计造假普法力度、加强源头数据防控、数据发布程序上严格把关,开展“双随机”抽查。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跟踪监测宏观经济运作状况,深入分析有一定的问题和制约因素,强化未来发展走势预警预判,及时有效地发现风险隐患,有明确的目的性地提出咨询建议。加大统计数据解读力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标准化梳理工作,共认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671项,实施清单录入671项。
对来访来电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切实做到耐心倾听、全面细致解答清楚。
充分利用河北政务服务网和沧州市“一体化在线审批和服务平台”,逐步打通上级业务垂直系统,推行政务服务“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加强下属公司的检查监督,深入一线加大排查力度,分包人员落实责任制,实行按时进行检查和跟踪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积极解决职工难题,不发生越级访和群体访事件。
进一步加大精准康复服务力度,切实做到“应签尽签”,力争到年底,实现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进一步落实好残疾人个体从业相关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和小额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政策的覆盖范围,为残疾人创业提供政策服务保障。
全年为165名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为64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为148名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养和训练服务,为12名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改造工作。
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使残疾人的办理步骤申请、受理、审核和批准等有关程序更加科学合理和便捷。
积极化解社会各类残疾人信访矛盾,畅通和规范残疾人诉求和残疾人权益保障通道,建立完善的残疾人维权服务机制。
切实开展诉讼服务“四零三清楚”活动,即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的品质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把群众诉求听清楚、把法律和法规讲清楚、把受理事项办清楚。通过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办公、电子触摸屏、公告屏、法院官网、微信微博等工作平台,为群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诉讼服务。
加强审判管理,全方面提高案件质效。切实提高案件质效意识,培养良好工作作风,提升司法本领,努力打造公开、高效、优质的诉讼法治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 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制度,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执行措施,尽快执结有财产的案件,依法保护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充分的发挥审判职能,严惩各种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严惩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保护伞”,严厉打击破坏公司制作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了许多活力的营商环境。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把党的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积极完成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坚决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重大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充分的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及时提供有效司法供给、优质检察产品,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大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继续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极度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逐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司法保护;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深入开展“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加强和公、检、法、工会、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协作,为城乡经济困难群体及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力为老、幼、病残、困难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高效法律援助服务。
推进一村一调委会、一村一新乡贤、一乡一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组织基层调委会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
深入推进“法律十进”,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配合,积极地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落实,为“七五”普法验收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科学整合地热资源,将企业回灌井统一纳入监管平台,解决地热井现场数据不准确、检验测试平台长时间没有数据存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地热资源管理。
坚决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纠正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抓落实、不敢担责等行为,坚决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检查时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清单交办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实施处罚;检查时发现的严重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依法依规处罚到位。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的随意性,遏制“人情案”“态度案”等问题,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涉企检查、行政处罚、重点企业信息等全部予以公示,实际做到公开透明。二是投诉举报。凡是损害营商环境建设的行为,企业、群众可直接举报、投诉,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有诉必查,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投诉,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
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优化环评审批,严格执法监管,提升服务效能。落实来访“首问负责制”、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和建设项目“全程服务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行业规范引导,以问题整改为抓手,全面梳理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的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是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和各项规定,坚持依规依法、客观公正,防止、官僚主义,严禁做表面文章,搞形式、走过场。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不准滥用职权,严禁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不准接受礼金、礼品和变相赠予的其他物品。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准漠视群众利益,对符合受理范围的群众环境投诉举报均应认认真真地对待,及时转办督办,不准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得改变和截留群众举报问题。
实施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7万平方米,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10.2万平方米(1020户),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新建本斋路东侧、东升路东侧、人大西侧、学府大街与燕京大道西南角4处游园,完成后增加公园绿地4.1公顷。其中3处游园待土地问题解决后方可实施建设。
新建配水管网11.1公里,配水支管网137.8公里,有效解决城区管网老旧破损、跑冒滴漏等问题。
完成平安大街(京开大道-昌盛路)、滨河大街(古御大道-献王路)等9条道路的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共计22.7千米,年内建成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有效改善城区排水环境。
完成日处理4.5万吨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符合环保标准,符合沧州市相关文件要求。
完成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总投资1.37亿元,占地40亩。有效收集及处理富强大街以南区域污水,并与原有污水管网相衔接。
新建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年内完成主体施工和设施安装。(其中需为该项目配套建设中水管网2560米和污水管网3370米,总投资673万元),实现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扩建规模为日解决能力3万吨的净水厂二期,扩建净水车间,清水池,增设乡镇送水泵房及附属设施和设备,提高供水能力,有效改善供水质量。(资金到位后实施)
完成民政局西侧小街、一中南校区西侧小街、原献县人家东侧小街、建筑公司小街、烟草局北侧小街、教体局南侧小街、政府南小街西段(古御大道-西小街)、原国土局西侧小街、书香苑一期西侧小街、育才小区(3条)等12条背街小巷治理工程。实施东翟小学至本斋路150米、新华路北延至学府大街150米道路翻修扩建工程(乐寿镇负责征地),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环境,降低区域扬尘污染。(资金到位后实施)
排查全县规上及重点企业不少于120家,全年两次,排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实施HA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成本斋调理肉制品生产集中区治理提升工作;培树5家中型、73家小型“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示范超市”;推进“清洁厨房”建设,年底90%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达到“清洁厨房”标准;重点打击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等重点产品以及校园食堂、企业食堂、农村红白事聚餐、大篷车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年查处食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案件100件以上;打击违法销售处方药、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药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处药械违法案件30件以上;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特定种类设备日常监管,开展特定种类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推进电梯“保险+服务”工作,全县公众场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用电梯参保率实现100%。
打击供电、供水、供暖、通讯、房地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关联的行业和领域以及制假售假、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经济行为,查处相关案件100件以上;做好“12315”护民生、放心消费创建等工作,创建省级5家、市级10家、县级15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市场主体年报率实现90%以上,开展信用抽查5次以上;打击销售假劣农药、种子、化肥,制售假冒伪劣农膜、农机具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处涉农案件20起以上;严厉打击散煤违法经营行为,油品、洁净型煤质量抽检实现全覆盖;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传销、会销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维护县域社会稳定。
深入开展质量基本的建设,评选1-2家县政府质量奖,争创1家市政府质量奖,培育2家省政府质量奖;积极地推进专利发展,落实专利资助暂行办法,新增专利150件以上;引导我县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1项,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1项,鼓励企业制定本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区域标准2项,团体标准1项;力争新增国际商标、全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2件以上;完成2家“C”标志企业网上备案,积极做好企业产品质量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工作。
开展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机关创建工作,助力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和森林城市创建;坚持树正气、讲团结、干实事、规矩做人、规范做事的工作理念,恪守廉洁自律规范,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形象。
着力解决省局提出的纳税人办税难、用票难、咨询难、迁移注销难等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咨询电线,为用户更好的提供邮政业务咨询、邮件查询、特快专递邮件揽收及其他服务项目,并接受用户投诉,邮政服务申诉处理满意率高于98%,社会满意度达到81分以上。
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公正办案,有效维护国家和卷烟经营者的利益,依法维护广大卷烟消费者的合法群益。
继续加大卷烟打假力度,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的人利益。凡提供举报线索且查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公正办案、文明执法”的原则,认真规范专卖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为合乎条件的卷烟零售客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实施客户经理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分线路负责辖区客户服务工作。通过定期拜访,指导客户经营,积极为客户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加强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努力规范服务标准,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增值服务”,逐步的提升客户满意度。
实施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位于高庄村),新增3#主变一台,年内施工建设
新建开发区110kV输变电工程(位于燕新街和献王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增主变两台,年内施工建设。
言谈举止,文明得体;接待客户,主动热情;礼貌待客,态度亲切;办理业务,迅速准确;解答问题,耐心周到;首问负责,责任不推,接受意见,虚心诚恳;全心全意,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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