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6月9日晚间在官网详细披露了2017年1-4月以来,终止IPO及IPO(首次公开发行)遭否决的主体问题,这也是证监会首次集中披露IPO的审核情况。在35家终止IPO审查的企业当中,包含了盛京银行、虎扑文化等知名公司;在18家未通过发审会的企业当中个,包含了圣和药业、广东日丰等公司。
证监会称,35家终止审查IPO企业存在的问题最重要的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营状况或财务情况异常,22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62.86%;二是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存疑,5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14.28%;三是业绩下滑,4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11.43%;四是股权或战略调整,4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11.43%。
18家未通过发审会IPO企业存在的问题最重要的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会计基础的规范性存疑,6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33.33%;二是经营状况或财务情况异常,5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27.78%;三是持续盈利能力存疑,3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16.67%;四是关联交易及关联关系存疑,3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16.67%;五是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性存疑,1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5.55%。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数据显示,经营状况或财务情况异常包括盈利来源集中、业绩大幅度波动、盈利质量不高、经营模式重大变化、核心竞争力缺失、原材料供应受限等方面;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存疑包括会计基础、会计处理等;股权或战略调整包含拟调整业务战略方向,计划进行融资与股权结构调整等方面。
经营状况或财务情况异常、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存疑和业绩下滑三者之间都存在着较大的关联。例如勇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大幅度地下跌,盈利为负数,存货余额较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存疑。广东日丰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对银行借贷、成本、费用减少的原因、业绩和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基本的产品毛利率远高于能够比上市公司的原因未能作出合理、充分的解释和披露。
证监会称,今年以来严厉打击利润操纵、欺诈发行、包装上市、虚假披露等行为,以从严监管促进优质企业上市。根据统计,截止2017年5月19日,今年证监会共审结IPO企业257家,其中,已核准的IPO企业188家;未通过发审会(被否决)的IPO企业24家;终止审查(申请撤回)的IPO企业45家。IPO审结通过率约为73.15%,未通过(包括终止审查和否决)率约为26.85%。从目前IPO企业终止审查和否决情况看,从严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发行监管,严格审核,在严防企业造假的同时,严密关注企业通过短期缩减人员、降低工资、减少费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等方式粉饰业绩的情况,一经发现,将综合运用专项问核、现场检查、采取监管措施、移送稽查等方式严肃处理。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定期公布终止审查和未通过发审会的IPO企业名单及审核中关注的主体问题,持续提高发行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工作要求,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提高首发企业申报质量,支持合乎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提升长期资金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为长期资金市场和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提供源头活水。
附件1:2017年1-4月35家终止审查的IPO企业名单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
发行人2016年经营业绩大幅度地下跌,盈利为负数,存货余额较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存疑。
发行人的收入结构、客户结构、销售模式、收款模式及成本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应收账款大幅增加。
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利润、毛利率呈下滑趋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发行人报告期内开具无业务背景的票据,受到当地人民银行的行政处罚。
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周转率下降,业绩波动较大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的差异较大,非货币性资产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存疑。
IPO 企业现场检查中发现,发行人存在出售的收益确认与真实的情况不一致、财务专员兼职关联方财务工作、未披露部分关联方关系、销售佣金真实的情况与披露信息不符等问题。
发行人净利润大幅度增长且明显高于收入的增长幅度,关联交易金额较大,主要经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发行人在手订单下滑,且报告期后新签订单的数量和质量未及预期,未来业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持续下降。
受国内铁路系统调整以及标准动车组延迟招标的影响,发行人下游客户订单减少,导致发行人2016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滑幅度超过50%。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较大,综合毛利率较低,不一样的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产能利用率较低且逐年下降。
发行人部分教辅策划费用存在收入跨期问题,部分委托开发收入的确认时点不准确,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救助计入了当期收益。
受全球经济下降带来的压力加大、油气市场需求低迷、地理政治学不稳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国际油价处于低位震荡的态势,致使发行人业绩持续大幅度地下跌;发行人海上钻井业务面临订金损失及索债的风险。
发行人贷款风险分类的判断依据和执行情况及不良贷款的划分是否谨慎存疑;发行人在审期间股权结构发生变动。
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上升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致,基本的产品摩托车链传动系统下游市场需求是否充分存疑。
发行人与控制股权的人存在资金往来,与控制股权的人持股的企业存在采购行为,主要客户的稳定性存疑。
发行人与客户同时存在销售和外协生产的行为,存在开立无经济实质的票据且金额较大的情形。
发行人新增客户较多,存在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相关主体,存货余额变动较大。
发行人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较高,不一样的产品及服务的毛利率变动较大。
发行人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在职员工数量下滑,贸易型客户出售的收益占比较高。
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存疑,完工百分比法下的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收入确认依据的合理性存疑。
发行人经销模式下的最终销售情况存疑,采取“赠送仪器以带动试条”的销售模式的商业合理性存疑。
发行人经销商的最终销售情况存疑,向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较小、采购较为分散。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变化较大,集成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存疑。
附件2:2017年1-4月18家未通过发审会的IPO企业名单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
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对银行借贷、成本、费用减少的原因、业绩和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基本的产品毛利率远高于能够比上市公司的原因未能作出合理、充分的解释和披露。
报告期发行人在产品主要为生产余料即钎料半成品,且大量对外出售钎料半成品,发行人未能对以上事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发行人降银产品的毛利率高于普通银钎料及可比公司,发行人未能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发行人最近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对其重要客户与其及其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另外的股东之间是不是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交易的合理性、公允性等未能作出合理、充分的解释和披露。
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康西铜业拟搬迁重建并暂停冶炼,导致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第三大股东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公司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2.6166%,上述股权被司法冻结。
发行人3 万吨和10 万吨“苯生产线”的固定资产减值测试在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多次重大调整,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会计基础规范性存疑;发行人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能够比上市公司且报告期各期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能够比上市公司不一致。
发行人存在关联方为其代收代付的情形,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路维光电,且其国有股东清华液晶技术工程中心股权转让手续存在瑕疵。
发行人收入、毛利率波动较大,与同行业可比企业存在较大差异;2016 年发行人在收入取得较大增长的情形下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减少。
发行人重要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率长期高于非关联交易,收入和利润对关联方的依赖性较强,无法有效改善关联方回款。招股说明书未能对以上事项的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揭示。
发行人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的规定。
发行人关于资金、账户使用、贷款、关联交易决策及风险管理等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存疑。
发行人申请文件就同一事项的前后表述出现重大差异,信息公开披露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存疑;发行人未能结合产品技术的先进性、生产经营模式、产品结构变化、下游客户等因素充分说明并披露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及配件各期毛利率的变动原因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发行人净利润的增长幅度与收入增长幅度不一致,报告期通过减员大幅度降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招股说明书未根据上述情形充分分析和披露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未充分揭示相关经营风险。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业务员直接收取货款和客户以个人名义回款、以货款冲抵销售费用等多项财务管理和核算不规范的情形。
发行人固定资产较少,产品类别较多,固定资产是否足够进行多种产品的生产存疑。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连续6个月未支付节能收益款的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比较高,2016年末账龄超过3个月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大量违约状态的项目涉及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持续盈利能力存疑。
发行人模具业务收入增长放缓,2016年冲压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但毛利率偏低;发行人在2016年出现大额销售材料的情形但对其原因解释不充分。